2020-10-31 20:48 作者:ITHC.CN
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的管理规定》,
一、检查项目如下:
1、既往病史
2、体格检查:包括心、肺、肝、脾和皮肤等检查
3、肝功能检查:谷丙转氨酶(ALT),如果异常, 补查
HAV-IgM(甲肝)、HEV-IgM(戊肝)
4、常规微生物项目检验:痢疾、伤寒、副伤寒(大便检测)
5、胸部X线摄影检查(DR)
二、健康检查不合格情况
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
(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
三、鼓励使用电子版《健康证明》
《健康证明》分电子版和实体版(纸质),电子版和实体版具有
同等效力,有效期内在全省范围内通用。鼓励使用电子版《健康证
明》,食品从业人员需要实体版《健康证明》的,应向广东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并免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