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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人员办理健康体检指南

2016-09-02 14:59  作者:苏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各类出境人员,如留学、进修、商务、探亲、劳务及援外人员,均须到卫生检疫机关接受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领取《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和《国际旅行预防接种证书》,出境时候经检验检疫机关查验后,方能出境。

一、“法定预防接种、监测体检”对象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经批准出国劳务、留学、探亲、定居及其他出境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 1、对经批准出国劳务出境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须凭护照、工作签证和劳务公司出具的证明等文件实施免费传染病监测体检(限“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所列项目,其他国家额外要求的体检项目不予免费)。

­­­ 2、对经批准出国留学出境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须凭护照、有效签证和境外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实施免费传染病监测体检(限“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所列项目,其他国家额外要求的体检项目不予免费)。
­­­ 3、对经批准出国探亲、定居出境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须凭目的地国家出具的邀请函、签证和机票等证明文件实施免费传染病监测体检。

(二)、在境外居住3个月以上回国的中国公民
­­­ 须严格审核护照上边防机关印章上出入境时间,确属在境外居住3个月以上切身体有症状的实施免费传染病监测体检(含口岸)。

(三)、在国际通行交通工具上工作的中国籍员工
­­­ 1、凭船员职业健康鉴定体检机构出具的“船员健康证明”签发《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船员健康证明”缺项的,免费加做漏检项目。
­­­ 2、对其他在国际通行交通工具上工作的中国籍员工须凭国际船员证、相关国家的国际海员签证和其他有效身份证和签证等证明文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实施免费传染病监测体检;

(四)、在出入境口岸和出入境交通工具上的食品和饮用水从业人员
­­­ 对取得从业人员体检资质的保健中心按照各地卫计委有关从业人员体检的规定执行。

二、办理健康体检要求
1.办理时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护照或身份证)。
2.携带本人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白底彩照四张。(前往台湾、俄罗斯、科威特国家需携带五张照片)
3.体检日晨起须空腹,并请于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00~11:00)前来办理。(现需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以预约日期为准。)
4.如持有境外机构(使领馆、学校、公司等)所发的体检表及预防接种表格者请在受理时一并提交。
5.留学人员如有幼时预防接种卡,体检时请一并出示并提供幼时预防接种卡复印件一份。

6.对经批准出国留学出境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须凭护照、有效签证和境外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实施免费传染病监测体检(限“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所列项目,其他国家额外要求的体检项目不予免费),符合免费体检的需加带护照、有效签证和境外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留学人员疫苗接种及相关抗体检测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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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肺结核皮肤测试­(PPD)时间:工作日的周一、周二、周五(上午08:00~11:00,下午­13:­­­ 00~15:00)­,3天后(72小时)­­本人到二楼预防接种室看皮试结果。(现需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以预约日期为准。)

2.体检及其他抗体检测时间 :­ 工作日 (周一~周五 ) 的上午08:00~11:00。 (现需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以预约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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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流程
受理→填表→登记审核→缴费→抽血、尿检→内外科、五官科、心电图、B超、放射科→预防接种→申请表交回受理处


四、签证
《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国际旅行预防接种证书》在体检和接种完毕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后签发,受检者可以凭取证凭证于下午13:00~16:00前来取


体检地点:苏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738号
交­­­­通:公交303路、316路、321路、326路、443路(至中外运物流下向南100米)
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体检:上午08:00~11:00
­­­­­­­­­­­­­­­­­­­­­­­­­­­­­­­­­­­­­­­取证: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12-66656350(总台)­­­­­ ­0512-66656352(预防接种室)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中心内公告为准,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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