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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2014-06-30 00:00  作者:admin   

 

【预防的疾病】

白喉、破伤风

 

【种类】

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接种对象】

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下儿童。

 

【免疫程序】

我国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程序为:

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6周岁时接种。

 

【禁忌】

(1)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4)注射白喉或破伤风类毒素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使用时应充分摇匀,如出现摇不散的凝块、异物、疫苗瓶有裂纹或标签不清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1小时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4)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1~2个月即可吸收。注射第2针时应换另侧部位;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严禁冻结。

 

【不良反应】

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局部红肿,也可出现轻度发热,均可自行缓解。罕见过敏性皮疹、休克、紫癜、血管神经性水肿、变态反应性神经炎等。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三部2010年版》、WHO立场文件以及各厂家疫苗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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