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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革热临床症状

2014-10-17 09:41  作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病感染潜伏期为2~15天,平均5~6天,通常3~5天,发病前尽管体内有病毒存在,而前驱症状却不明显。

       (一)根据临床表现严重程度,分为登革热(DF)、登革出血热 (DHF)、登革休克综合征(DSS)三个临床型。

       1.登革热  表现为突然起病,畏寒、迅速发热(24~36小时内达39~40℃,少数患者表现为双峰热),伴有较剧烈的头痛、眼眶痛、肌肉、关节和骨骼痛及疲乏、恶心、呕吐等症状,可出现出血倾向,面、颈、胸部潮红称“三红征”,结膜充血、表浅淋巴结肿大、皮疹、束臂试验阳性,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部分病人上述病症不典型或表现轻微且病程短、痊愈快(其中有些可自愈)者为轻型登革热。病死率极低。

       2.登革出血热有典型登革热表现,2~4病日内四肢、腋窝、粘膜及面部可见散在出血点,迅即融合成淤斑。病情进展中有鼻腔、牙龈、消化道、泌尿道或子宫等任何一个以上器官的较大量出血,常见肝肿大,血球容积增加20%以上,血小板低于100×109 /L者。脑出血的病例也有发现。

       异常严重出血的病例可导致死亡。

       3.登革休克综合征具有DHF表现的少数病人,在发热过程中或热退后,病情突然加重,出现皮肤湿冷、脉数弱、烦燥或昏迷,血压下降出现休克或脉压低于2.67Kpa(20mm汞柱以下)等危象,甚至血压和脉搏测不出,病情凶险,病死率高。

       WHO将DHF/DSS依病情严重度分为4级,在我国的临床实际意义有待实践中应用和总结。

       (二)实验室检查 确诊病例需进行病毒分离和血清学检测,同时也可为流行病学分析、指导防治和科研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病毒分离可从急性期病人血清、血桨、血细胞层或尸解脏器分离病毒,一般采集发病3日内血液标本,无菌操作采静脉血3mL,分离血清,低温送检。将标本采用白纹伊蚊细胞纯系C6/36克隆株培养、1~3日龄乳小白鼠、巨蚊幼虫或巨蚊成蚊接种的方法分离病毒。

       单克隆抗体免疫荧光法可以鉴定4个不同型登革病毒。

       2.血清学试验于发病5日内(第一相)和3~4周时(第二相),分别采集血清,两相血清同时做血清学抗体检测。

       此外,用免疫荧光、免疫电泳等方法也可从急性期标本检测登革热抗原。登革热暴发疫情确定后,没有必要所有病例都做病毒分离或血清学检测。

       3.临床常规试验检查起临床辅助诊断和判断病情的作用,有助于诊断的重要变化是: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而淋巴细胞和单核细胞相对增多、血液浓缩、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凝血因子Ⅱ、Ⅴ、Ⅶ、Ⅸ水平低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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